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0-04-02 17:57    来源: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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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党组)、工委,纪委、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直各部门: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要强化政治担当。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规守纪。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将践行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检验。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带头移风易俗,践行绿色、文明、节俭的现代祭扫新风,不断营造崇廉尚俭、安全文明的浓厚氛围。

  要严明纪律要求。节假日期间是“四风”问题的多发期、高发期,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期间祭祀活动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严禁在城市道路、居民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严禁使用公车、公款或公物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扫或其他活动;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要严格执纪问责。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盯牢人、看紧事,一经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关注隐性变异“四风”新动向,切实加强执纪监督力度,对节日期间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中共田家庵区纪委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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