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市委联动交叉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9-29 16:33    来源:田家庵区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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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委统一部署,20191125日至1220日,委第七联动交叉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0年121日,委巡察组向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全面、不深入问题

一是按照计划于2020年4月13日的行政工作例会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三大基本理念》。二是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表》,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地学习贯彻党员理论知识。截止2020年4月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分别学习了4次,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了1次。三是4月10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龙泉街道泉林社区、金岭社区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制定了《田区生态环境分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制度明确要求党支部成员根据各自岗位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每季度至少深入基层开展一次实地走访,每年至少完成一份综合性调研报告。二是确定农村污水处理调研主题,开展组织调研工作,截止2020年4月底,我党支部成员分别深入史院乡瓦杨村、安成镇石头埠村实地走访2次。三是认真组织“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完成。四是我党支部分别于2020年4月7日、4月13日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行了集中组织学习。

3.开展各类主题教育不严实问题

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主题教育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要求,严格落实学习内容,切实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制定了《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职档案员,负责全局全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工作。三是认真开展了5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生态文明思想的专题教育学习,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学习心得交流。四是分别于4月7日、4月13日的党支部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严肃了党内生活,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征求意见、谈心谈话、问题查找等工作,确保党员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促进工作结合不紧密问题

一是制定了《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12369环保举报管理制度》,并确保24小时畅通。截止目前,共受理群众信访件110余件。二是结合我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了《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执法制度》,截止4月底,我单位联合区城管局,交警二大队开展了9次联合执法行动,有效加强了对田区餐饮油烟扰民、在建工地环境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专项联合整治。三是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强化奖惩力度,严格考核问责,截止目前,田家庵区未发现秸秆焚烧火点。

(二)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彰显问题

1.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

一是4月7日的党支部会议上制定了《党支部议事规则》,将党员教育、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党员活动日的开展作为支部会议研究的重点。二是制定了《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业务知识学习计划》,开展常态化的业务学习。先后两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固体废物防治法》的学习。截止2020年4月底,我党支部成员分别深入史院乡瓦杨村、安成镇石头埠村实地走访2次,调研农村污水处理问题。

2.把方向、保落实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问题

一是分别根据市委《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区委《关于成立田家庵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并进一步细化成员单位分工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调度,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11次,现场督办群众信访件69次。同时,建立了群众反映问题台账,共受理群众信访件110余件。严格执行验收销号制度,不定期开展群众反映问题“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不反弹。二是印发了《田家庵区控尘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大气污染防治源头管控,不定期联合城管、城建、属地等单位加大了对项目工地扬尘管理力度,同时,联合环卫处,继续执行“水洗田家庵”计划,从而确保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截止5月23日,PM2.5指数49.5微克每立方米,居全市第三,PM10指数87.7微克每立方米,居全市第八,取得明显进步。

3.行政处罚执行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制定了《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计划》,截止目前共组织培训学习3次,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召开局务会,明确将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作为执法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因素。二是多次积极与人民法院的交流沟通,有效加大了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田区生态环境分局案件后督察制度》,建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行政案件后督察领导小组,对行政处罚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行政执法监管到位。

(三)针对履行脱贫攻坚职责有偏差问题。

1.脱贫攻坚抓得不实问题

   一是分别制定了《田区生态环境分局扶贫工作计划》、《田区生态环境分局扶贫会议制度》,截止目前,共组织召开扶贫会议2次,会议上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委关于脱贫攻坚主要精神,切合实际安排部署扶贫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任务。二是制定了《瓦埠湖环湖生态涵养林管护日常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台账,形成常态化日常监管。截止目前,我局工作人员共对瓦埠湖环湖生态涵养林巡察7次。

2.单位双包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切实增强了“双包”责任制意识,严格落实“双包”责任制,我局干部分别于3月20日、4月26日前往曹庵镇柳树村、李桥村,史院乡仇咀村开展扶贫工作。二是制定了《田区生态环境分局包村干部保护双包责任制工作计划》,通过区镇共同努力,帮扶的5户贫困户已全部实现脱贫。三是按照区扶贫办统一安排,积极解决扶贫户的饮水安全问题,所有贫困户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四)针对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有差距问题。

1.工作合力没有形成问题

一是于3月26日组织召开田家庵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安排部署田区近期环境保护工作,压实各部门环保责任,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扎实有力地抓好工作任务的完成。二是于2020年4月2日组织召开了每季度一次的大气污染督导考核组会议,并安排部署了下一季度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督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落实考核制度。

2.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已主动积极向市局人事科沟通反映人员问题,要求按编补缺,配齐配强环境执法队伍。二是针对我区污染源普查等工作,我单位已聘请环保专业公司进行业务指导服务,以此来弥补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问题。三是截止目前,我局已对乡镇街道环保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6次,大大提高了环保基层工作业务水平。

(五)针对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

1.风险隐患排查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并深化了“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的通知》(田环委办〔2019〕14号)和《关于进一步持续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的通知》(田环委办〔2019〕23号)文件精神,再一次对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了认真排查,按照“关停取缔一批、限期搬迁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原则,分类建立了“散乱污”企业排查分类清单,对于需依法依规关停取缔或整治后仍达不到要求的51企业坚决做到了“两断三清”。二是充分动员发挥村、社区等环保网格员的力量,紧紧围绕“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截止目前,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6个,有效杜绝了已取缔的单位和企业的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三是对已销号的“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建立了台账,并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打赢“散乱污”整治攻坚战。

2.重要风险点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督察组,切实加强了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管。截止目前,所有案件已全部办结完毕。二是对环保工作中重要风险点、执法不严、利益输送等问题进行了查找。三是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后督察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案件办理跟踪问效机制。四是积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明确对拒不履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将及时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环保项目建设监管缺位问题

一是建立了《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环保项目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我区内环保项目(包括污水治理项目)全过程的指导监督。二是按照市局部署,我局已于2020年1月至4月对我辖区内排污口和水功能区进行了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我辖区内11个排污口和2个水功能区全部符合国家标准。三是截止目前已联合住建部门,城管部门,农林部门,卫计部门对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验收完毕。

二、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足问题

一是及时调整了《田区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田区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已于1月21日和4月7日分别召开支部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廉政谈话。二是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压实,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强化组织约束。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了《田区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2020年4月7日上午已开展上半年党风建设廉政谈话。二是我党支部于2020年1月21日、4月13日分别召开支部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三是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全会精神学习计划表》,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地学习贯彻党员理论知识。截止2020年5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分别学习了5次,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了1次。

3.警示教育开展不够问题

一是制定了《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警示教育学习计划》、《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警示教育活动计划》。二是2020年4月26日,开展了“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强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3月16日至3月20日积极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共查找问题5个,并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针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1.同级监督虚化问题。

一是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与派驻纪检组积极对接,主动配合派驻纪监组的监督检查。二是已于1月19日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有效强化了同级监督,及时指出了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并完成问题整改。

2.日常监督缺位问题。

一是就监督管理有形式主义现象,监管不深入、不到位问题,已与派驻纪检组积极对接,按要求对全局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同级监督职责,确保监督不留死角,填补监督空白。

(三)针对机关作风建设抓得不实问题。

1.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完善了《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考勤制度》,明确纪检委员不定期进行考勤抽查,确保工作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制定了《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请销假制度》,规范了全局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是修订了《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提高了档案资料管理的规范性。

2.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一是制定了《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重点工作清单制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压实到人。二是已通过与市局第三方的积极协调,将我区的在建工地纳入空气微站管控范围,加大了对我区空气微站的运维力度。三是通过加强与城建、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已对辖区内36家建筑工地进行了实时动态更新,进一步强化了日常管控。

3.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了《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违法案件卷宗台账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了对2019年以来的14件案件的卷宗管理工作。二是对照党员教育计划已组织召开教育学习5次,明确要求加强对各类汇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防止工作材料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

三、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一)针对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不高问题

1.支部班子建设弱化问题

一是通过1月21日的支部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切实增强了党支部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明确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田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度党建计划》,明确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职责。三是已对非党员职工在支部兼职行为进行了清理,明确由组织委员负责支部日常工作。发展两名单位职工为党员发展对象,吸收一名单位职工为入党积极分子。

2.长期不发展党员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吸收两名单位职工为党员发展对象,一名职工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通过开展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2020年4月7日,已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

3.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一是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支部会议上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行了组织学习,提高党支部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的规范性。二是明确由组织委员负责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要求党费收据要及时存档,党费账目要清晰可查。

4.党员活动日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制定了《田区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年度开展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组织实施,截止目前,已组织开展了2次党员活动日。二是已将退休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纳入了今年的2次党员活动日活动。三是明确由组织委员及时规整存档每次活动资料并予以科学保管。

(二)针对党员管理教育不规范问题

1.党员培训计划敷衍应付问题

一是制定了《田区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2020年度党员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了政治学习,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每周一、周五开展集体学习,截止目前,已组织集中学习5次。二是积极参加田家庵区委、市局党组组织的党员干部集中培训活动3次,切实提高了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党性修养。

2.支部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

一是结合单位及个人实际,积极发展两名新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吸纳培养一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扩充支部新鲜血液。二是加大了对退休党员的管理,6名退休党员均签署了承诺书,承诺按时参加支部党员活动。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不规范问题

党支部已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支部会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党员发展标准要求。

4.存在口袋党员问题

一是及时清理了“口袋党员”现象,新入职同志的党组织关系已按照党章规定转入我党支部。二是积极协调新淮街道党支部,确保我单位监理所借调人员按照要求正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四、党组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了《田区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支部的各项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截止目前,共召开局务会5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7件。二是建立了《区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对4大类16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处理案卷行政处罚立案程序,已对2019年以来的14个案件依法进行了公开。

(二)针对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一是区委书记于3月26日召开了环保问题整改专题调度会,压实属地、部门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建立了《环保问题整改台账》,不定期进行实地督察,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开展实地验收,截止目前,已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38件信访件、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53件信访件、2019年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152件信访件验收完毕。对于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存在的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将向区纪检部门提交问责建议,并纳入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269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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