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1-09-17 08:55    来源:田家庵区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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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

通  知

 

各党委(党组)、工委,区直各部门: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现就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警示教育,提升政治自觉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中秋国庆两节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纪委近期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做实做细本地区本部门警示教育工作。要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切实做到“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公务活动中及个人餐饮消费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电子红包、蟹和各类消费卡;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在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等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三、坚持抓早抓小,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或接受他人安排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公车私用等易发的“节日病”,紧盯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深化运用大数据,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节日安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决策部署贯彻情况加强监督。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的要求,确保联络畅通,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现象,做好值班工作衔接。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24小时值班制,做好预检分诊和发热病人诊治与管理,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中共田家庵区纪委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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