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期间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时间:2018-04-03 18:10    来源: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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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党组)、工委,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区直各部门: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占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严禁使用公车、公款或公物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二、严格落实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提要求,重申纪律规定,加强教育防范。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形成“头雁效应”。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低碳祭扫、节俭祭扫,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

  三、严格追责问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通过拓宽监督举报渠道、组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节假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要强化追责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

中共田家庵区纪委田家庵区监察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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