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组)、工委,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持续深化和巩固作风建设大排查成果,推动全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新提升,近期,区纪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机关作风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精准扶贫、环境保护等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提供强有力作风保障。
二、督查范围
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服务单位、基层执法单位和基层站所。
三、督查内容
1.工作纪律情况:重点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纪律涣散,上班迟到早退、随意串岗;是否存在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网购、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是否存在不履行请销假制度,无故脱岗、旷工等问题。
2.履职履责情况:重点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作风漂浮、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工作被动,各项任务迟迟不能落实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庸懒散浮拖,导致工作推进缓慢,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是否存在新华社内部调研报告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的表现形式的问题。
3.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报”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或“酒桌办公”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村和社区“两委”换届、精准扶贫、环境保护等工作有关纪律的问题。
4.其他违反纪律,影响机关形象的问题。
四、督查方式方法
区纪委将牵头成立专项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重点督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对全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区直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自查。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是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督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切实履行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扛起责任,持续抓好单位内部日常管理工作,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不断促进单位作风提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严肃责任追究。督查组对督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通过现场纠正、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问题单位限期整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区纪委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典型案例将在区纪委网站上通报曝光。
中共田家庵区纪委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