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于2018年10月9日至11月9日开展第十轮巡察工作,两个巡察组共对8家单位开展巡察,根据巡察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现公开本轮巡察反馈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区委党校、区委老干部局
1、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3、区委党校
4、区委老干部局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区委办公室(保密局)、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政协机关、区委统战部(台湾工作办公室)
6、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7、区政协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