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时间:2019-04-01 10:43    来源: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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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党委(党组)、工委,纪委、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直各部门:

  清明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抵制“四风”,带头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文明祭扫、低碳祭扫、节俭祭扫,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

  要严明纪律规矩。节假日期间是“四风”问题的多发期、高发期,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坚守底线、不触红线,坚决做到:严禁使用公车、公款或公物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扫或其他活动;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用公款接待回乡祭扫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要坚持抓常抓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盯牢人、看紧事,一经发现党员干部不良倾向苗头,及时“红脸出汗”打招呼,引导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密切关注规避重要节点“错峰违纪”的问题,结合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要持续强化震慑。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问责利器作用,坚持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要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不断传导压力、释放信号,切实营造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

   中共田家庵区纪委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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