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田家庵区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3-06 10:4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打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0日至9月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2018年10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加强巡视整改领导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区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贯穿整改全过程,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逐条逐项进行分析,查找症结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要求抓紧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改方案。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先后召开12次区委书记专题会议、12次区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李锦斌在省委“五人小组”会议上听取巡视有关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省委第五巡视组左振国组长在巡视田家庵区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第五巡视组关于巡视田家庵区反馈意见及三个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审议省委巡视整改“1+3”(一个总体整改、三个专项整改)方案,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11月22日,区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成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了巡视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抓整改。区委切实担负起抓好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将巡视反馈意见转发至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及时传达学习。10月29日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反思警醒、统一思想行动,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不折不扣完成好省委巡视整改这一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和办公室,每个专项工作组都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区委常委牵头负责,分块分系统推进7大类19项36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制定整改工作台账,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每周梳理对账,滚动跟踪盘点,确保问题无一放过、措施逐项落地。

三是坚定政治定力抓整改。建立巡视整改督查调度机制,召开12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推进会,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统筹结合,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对长期整改任务提出时间表、路线图,让整改工作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严格动真碰硬,对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组织力量核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处置,绝不护短。对移交的信访件,认真处置、及时反馈,让干部群众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变化。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以小见大、以点带面,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制度,先后制定《田家庵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田家庵区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田家庵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59项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实现标本兼治。

截至目前,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的7个方面19项36个问题,分解细化为136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其中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4个问题正在加快推进,挽回经济损失1358.3万元,问责处理48家单位、113人次。

二、坚持聚焦问题抓落实,切实提高巡视整改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推进发展力度不大

(1)针对“经济总量偏小,发展速度不快”问题。

一是区委、区政府突出“主城区、排头兵”发展定位,大力实施“五做一补一主攻一攻克”八大战略行动计划,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制定三年行动方案,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二是稳步提升财政收入。2018年,全区财政收入完成17.4亿元,增长1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2亿元,增长13.5%。三是建立重大项目包保责任制,省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0.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32%。四是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8家,土地流转3000亩,全区土地流转规模2.8万亩,土地流转率达26%。创建国家级农业示范主体2家、省级示范主体4家、农业龙头企业12家,建成精品农业示范园16家。五是大力培育规上企业,新增8家规上工业企业,全区现有规上工业企业44家。六是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6.6%。七是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万达广场、吾悦广场相继开业,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9家,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95亿元,增长20.2%,占全市的58.8%。

(2)针对“招商引资项目质量不高”问题。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18年签约青网电商科技园、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园、智慧停车场等项目31个,开工建设新能源智慧链云平台等11个项目,建成投产康宁医院、高硼硅玻璃制造等11个项目,引进内资47.5亿元,提前超额完成市下达任务。加快发展两个园区,制定园区三年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坚持以清促用、以清促建和“腾笼换鸟”,清理腾退低产厂房2.1万平方米、僵尸企业4家。

针对工业投资占比较小问题,着力抓好工业招商,积极引进符合产业规划、科技含量高、生态效益好的工业大项目,2018年7-12月份,全区共签约项目18个,总投资33.05亿元,其中房地产项目1个、投资占3.6%,工业项目9个、投资占37.7%,开工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光伏组件等工业项目5个,总投资6.29亿元。

2.财政运行风险较大

(3)针对“征收的大部分土地长期闲置,安置房建设停滞不能及时交付,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的压力”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上郑四宜城安置房建设,计划于2019年4月底开工建设,力争2021年底交付使用。二是积极做好安成棚户区安置房工程复工准备,力争2020年底交付使用。三是利用区四宜城建公司已采购的房源,积极推进现有征迁户的分流工作,目前已安置432户。

(4)针对“新增债务资金较大,财政负担日益加重”问题。

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做深做实“清、规、控、降、防”(摸清债务底数、规范举债行为、控制债务规模、降低债务率和债务成本、防范债务风险)工作。二是制定《田家庵区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通过整合财政资金、增加财政收入、梳理投资项目、整合集体资产、做优投融资平台等方式偿还政府债务。三是按照“管控债务规模,严控债务增量,降低债务风险”的原则,妥善化解存量债务,与徽商银行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办法不多

(5)针对“截止2018年6月,全区共有24处房地产项目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问题。

因类施策,分类处置,按照“每化解一个问题就相当于复工或开工一个项目”的思路,加大24个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攻克力度,东方佳园、黎明东村等项目土地问题顺利解决,淮河新城等5个项目成功销号,北京名都、龙湖中心等10个遗留问题化解取得实质性进展。认真贯彻《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房地产领域群众入住办证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力争2020年底全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缓慢”问题。

明确开工建设时限、倒排拆迁户回迁时间表,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推动拆迁居民尽快回迁安置。小刘庄泉西公租房项目已于2018年11月20日交付使用。针对2014年至2017年12个棚户区项目未完成的5137套保障房,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加快推进,完成上郑地块1000套交付任务,12个项目中已建成11个项目并分配入住,1个项目(安成棚户区改造)处于停工诉讼后的复工阶段。

4.环境整治不力

(7)针对“环保督查整改进展缓慢”问题。

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清单调度、挂图作战,强力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2017年度53个信访件、11个整改事项治理成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38个信访件全部办结。全力保障 “两行”城市水系治理等项目建设,一水厂原取水口永久性关闭,原连岗码头生态修复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验收。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一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已投入使用,石头埠排污口污水处理站已通过验收正式运行,姚家湾排污口项目工程截污清淤已完成,淮南现代产业园生产生活污水已纳入园区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全区16个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已完成港一路等10个排污口整治,剩余6个正在配合市建委进行整治。

(8)针对“城市污水整治不力”问题。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污水治理工作,坚持规划先行,实施综合治理。投入6100万元,正在对22个老旧小区及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协调配合市建委完成27个重点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制定计划,分年度实施,力争3年内对剩余老旧小区完成雨污分流。配合市建委对城区洞化截洪沟、老龙王沟、龙王沟(入湖口)等黑臭水体进行治理,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完成投资6500万元,建成污水提升泵站3个。

(9)针对“空气质量下降趋势明显”问题。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精准施策,强化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措施,群策群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打好蓝天保护战,坚决扭转环境空气质量下降趋势。2018年9月6日至12月31日,我区PM2.5降幅、空气优良率增幅排名位居全市第一,PM10降幅排名位居全市第四,PM2.5均值为50.2微克/立方米,PM10均值为99.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8.6%。2018年,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53.2微克/立方米,晋升了三个位次,全市排名第5,下降20.9%;PM10平均浓度为90.3微克/立方米,下降15.4%;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6.8%,提高12.7个百分点。顺利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2018年PM2.5考核任务指标数。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意识形态工作薄弱

(10)针对“思想理论教育抓得不够得力”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做到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区委巡察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述责述职述廉、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二是制定出台《田家庵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考核办法(试行)》,2018年6月、11月分别对区委直属党委(党组)、工委进行督查,发现问题134个并督促整改。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年召开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16次,各级党(工)委累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340次。推进“新时代传习所”全覆盖,完成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3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17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组建578人的新时代文明传习员队伍,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566场次。四是组织开展2次专题知识测试,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记、以考敦行”的目的,切实加深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意识形态工作的掌握和理解。

(11)针对“党校主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区委高度重视党校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由区委副书记担任区委党校校长,同时配备一名常务副校长,进一步把党校阵地建设好、巩固好。二是积极开展主题培训、专题培训、业务培训等三期,参训人员500人次,切实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制定2019年度区委党校培训计划,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课程比重,重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内容的教学培训。依托市委党校,调训21名干部,主体班次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内容达到教学内容的70%以上。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组织建设缺失较多

(1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出台《田家庵区基层党建提醒约谈通报制度》《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中共田家庵区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扎紧制度笼子,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举办全区组织工作、非公党建、村社区“两委”正职等培训班,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三会一课”等内容进行重点辅导。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区范围内对各基层党组织2018年度“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三会一课”未达到规定次数的3家党支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运用智慧党建APP,对机关党建进行及时跟踪管理。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2016年14家单位和2017年18家单位,区委组织部给予相关党组织负责人提醒谈话并通报批评。

(13)针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干部上党课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区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坚持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对各党(工)委2018年度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低于三分之一的现象。

针对区四大班子和法检“两长”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给予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提醒谈话并通报批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以来,区四大班子及法检“两长”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均在2次以上。针对区住建委、舜耕镇、洞山街道等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区委组织部给予区住建委、舜耕镇、洞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提醒谈话并通报批评。

(14)针对“党建工作资料缺失、造假”问题。

一是对区委宣传部支部书记、区农林水利局党委书记、区卫计委党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区卫计委党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区卫计委党委对时任机关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区教育局党委责令龙湖中学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对龙湖中学参与资料造假的三个党支部时任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加大党务工作培训力度。针对村、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相关村、社区干部和非公党建指导员等不同群体,分批开展业务培训,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党建基础知识、党建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等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三是加大党建工作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关于推行党建全程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通报。

7.农村基层党建不实

(15)针对“部分村党组织开展活动少,党员大会参会率低,组织意识淡薄,发展党员程序不符合规定”问题。

一是关于史院乡仇咀村2名预备党员未转正问题,史院乡党委已按规定取消2人预备党员资格。二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规定,加大农村年轻党员发展力度,已对各党(工)委年度发展党员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2018年发展党员200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70名。三是分两期举办全区村、社区“两委”正职培训班,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培训内容,着力提升农村党建工作水平。四是在全区村干部中深入开展“强培训、遍走访、亮承诺、抓落实、严纪律、树典型”活动,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开展以“走访一遍村民、进行一次宣讲、收集一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赢得一片民心”为主要内容的“集中走访月”活动,面对面地服务党员群众,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8.干部交流轮岗不规范

(16)针对“有些干部长期不交流,有些干部调整过于频繁”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长期未交流干部排查工作,摸排出区直机关10年以上未交流干部7人,办理到龄退休手续1人,交流轮岗调整6人。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对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有计划安排交流轮岗。三是今后区管干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一般应满3年,任职满5年的有计划进行交流轮岗,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轮岗。

9.干部管理不严格

(17)针对“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未经批准在行业协会和学会兼职,违规经商办企业。还存在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现象”问题。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从严要求,12名干部已全部免去兼任职务;对未经审批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4名干部,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履行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手续;对经商办企业的5名干部,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资金26.5万元,给予3人警示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另有1人已调离我区(问题已移送)。二是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对区直机关、乡镇街道公职人员及区属学校管理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区纪委监委正在对排查出的9条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处理。再次在全区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和行业协会兼职情况排查,未发现新增违规兼职情况。三是迅速启动混编混岗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干部编制、岗位、职数设置,完成对3名机关街道混编混岗人员的岗位调整工作;摸排出基层事业单位(区环卫处)在编不在岗人员2人(工资已停发),目前1人已辞职,另1人按照相关规定正在处理。四是出台《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暂行规定》,明确区管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前置条件,严格申报、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制定《区管干部选任操作规程》,设置编制识别前置程序,杜绝“混编混岗”。

10.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

(18)针对“部分干部护照没有按规定上交组织部门集中管理;因私出国(境)未向组织部门履行报批手续”问题。

一是对因私出国(境)未履行报批手续的12人,根据不同情节诫勉谈话1人、警示谈话10人、提醒谈话1人,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加强与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接,做到区管干部证件集中保管、信息及时备案、出国(境)严格审批。5名科级干部9本证照已收归区委组织部集中保管,同时其个人信息已向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三是出台《田家庵区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证件申领、出国(境)审批程序,规范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1.“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9)针对“违反八项规定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第一时间立案查处区房管局5人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线索,给予党员职工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非党员职工邹某记过处分,其余3人政务警告处分,并公开通报曝光;对区房管局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疏于日常教育管理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开展扶贫、环保、创城工作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督查并在全区通报,给予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警示谈话1人、提醒谈话3人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史院乡、曹庵镇党委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进行约谈。三是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30次,查处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起14人。

(20)针对“招商引资虚而不实”问题。

一是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区委对2014年以来全区61个已签约但无到位资金项目逐项梳理逐一排查,未发现套取资金问题;对涉及的乡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责令单位负责人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反省和检查。二是采取多种方法处置,13个项目已完成整改,完成投资约16.94亿元;21个项目已终止协议,27个项目实行包保责任制,其中3个项目已终止协议,2个项目已整改销号,1个项目协议未生效,剩余21个项目分类加快推进。三是加强项目评估。调整充实区招商引资项目政策评估小组,严格执行政策评估制度,完善项目入园协议的约束性条款,严格入库审查、定期巡查、随机抽查,巡视整改以来已召开6次政策评估小组会议,确保招商引资上报项目真实有效。四是完善服务机制。建立20个重大项目包保责任制,加强调度、紧盯不放,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开工投产率。

(21)针对“‘文山会海’依然故我”问题。

一是精简各类会议,加强会议统筹调度,控制会议数量,积极推行“无会日”制度,加快建设视频会议系统。2018年1-12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比上年减少5.6%、9.8%,其中9-12月分别同比减少14.6%、22.7%。二是精简各类文件,加强发文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发文范围,全面推广电子公文系统。2018年1-12月,区委、区政府印发文件比上年减少13.98%、5.46%,其中9-12月分别同比减少26.08%、15.74%。三是精简各类检查。区级各类考核一律不以是否发文、开会作为工作落实与否的依据。区直各部门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能撤销的坚决撤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2019年度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由2018的30项减少为12项。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监督责任履行乏力

(22)针对“‘三转’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

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保留与全面从严治党有直接关系的议事协调机构11个,其他一律取消不再参与。4个乡镇纪委全面自查并清退议事协调机构44个;进一步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工作,街道明确一名专职纪工委委员,确保基层纪检组织聚焦主责主业。区纪委对曹庵镇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纪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区政府党组会议已免去区纪委监委1名干部2018年6月调入前兼任的区融资担保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23)针对“‘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问题。

一是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半月讲坛”,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纳入辅导课程,集体学习省纪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操作指引》等党内法规。二是提高“四种形态”运用能力。巡视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100人次,占比59.9%;第二种形态处置44人次,占比26.3%;第三种形态处置12人次,占比7.2%;第四种形态处置11人次,占比6.6%。三是实施《区纪委监委机关谈话函询类线索办理实施细则》,明确谈话函询适用情形和范围,规范审批和工作程序。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积极性。五是针对专项巡视纪委指出的“一函了之”、“一谈了之”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有关问题进行“回头看”,结合其他问题线索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4)针对“基层纪检组织工作乏力”问题。

一是对年度零办案的13家基层纪检组织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半月讲坛”,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参加,“人人上讲台、人人当老师”,努力提升办案能力。三是制定《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督办制度》,明确督办科室、督办方式,逐件跟踪督办。四是开展基层案件质量大检查,对乡镇街道2014年以来所有案件审批、处置及立卷等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并予以通报。五是压紧压实基层纪检组织监督责任,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巡视以来基层纪检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105件,其中立案42件、结案50件。2018年18家基层纪检组织中,未办理过案件线索的单位减少至2家。

(25)针对“基层‘窝案’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对安成镇、舜耕镇、曹庵镇、史院乡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单位负责人(其中曹庵镇党委为时任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在全区“讲严立”警示教育大会暨开展“三查三问”动员大会上,对2017年以来全区纪律审查情况和省市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三是各级党组织结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再学习再研讨,围绕“基层窝案时有发生”等问题深刻排查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问题。四是对移交的信访线索深挖细查,对曹庵镇卫生院两任院长立案审查调查,分别给予“双开”、停发退休费(按规定发放生活费)处分,均已移送司法机关并作出有罪判决。五是修订《中共田家庵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中共田家庵区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将全区117个村居纳入巡察范围,其中首批24个社区政治巡察正在开展。六是在全区村和社区推行网上阳光村(居)务监督平台建设,将党务、村(居)务、财务乃至每一张发票全部置于“阳光”之下,加强“微权力”管控,入选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成果”。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3.主体责任履行不实

(26)针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区委、区纪委对9家党组织负责人、8家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区纪委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制定《区纪委监委机关谈话函询类线索办理实施细则(暂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谈话函询对象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通知》,对接受谈话函询未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6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已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三是出台《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实施细则》,发挥同级监督作用,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四是紧盯“关键少数”,加强执纪监督。2018年,共处置区管干部问题线索81件,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完成处置70件,给予诫勉谈话8人,警示谈话18人,提醒谈话14人;立案8件8人,结案11件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理9人,其中“双开”2人、开除党籍并撤职1人、撤销党内职务并降级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3人,警告1人。

(27)针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前7轮都没有听取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