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田家庵区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3-06 10:4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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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0日至9月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2018年10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加强巡视整改领导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区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贯穿整改全过程,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逐条逐项进行分析,查找症结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要求抓紧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改方案。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先后召开12次区委书记专题会议、12次区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李锦斌在省委“五人小组”会议上听取巡视有关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省委第五巡视组左振国组长在巡视田家庵区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第五巡视组关于巡视田家庵区反馈意见及三个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审议省委巡视整改“1+3”(一个总体整改、三个专项整改)方案,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11月22日,区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成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了巡视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抓整改。区委切实担负起抓好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将巡视反馈意见转发至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及时传达学习。10月29日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反思警醒、统一思想行动,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不折不扣完成好省委巡视整改这一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和办公室,每个专项工作组都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区委常委牵头负责,分块分系统推进7大类19项36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制定整改工作台账,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每周梳理对账,滚动跟踪盘点,确保问题无一放过、措施逐项落地。

三是坚定政治定力抓整改。建立巡视整改督查调度机制,召开12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推进会,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统筹结合,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对长期整改任务提出时间表、路线图,让整改工作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严格动真碰硬,对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组织力量核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处置,绝不护短。对移交的信访件,认真处置、及时反馈,让干部群众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变化。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以小见大、以点带面,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制度,先后制定《田家庵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田家庵区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田家庵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59项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实现标本兼治。

截至目前,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的7个方面19项36个问题,分解细化为136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其中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4个问题正在加快推进,挽回经济损失1358.3万元,问责处理48家单位、113人次。

二、坚持聚焦问题抓落实,切实提高巡视整改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推进发展力度不大

(1)针对“经济总量偏小,发展速度不快”问题。

一是区委、区政府突出“主城区、排头兵”发展定位,大力实施“五做一补一主攻一攻克”八大战略行动计划,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制定三年行动方案,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二是稳步提升财政收入。2018年,全区财政收入完成17.4亿元,增长1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2亿元,增长13.5%。三是建立重大项目包保责任制,省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0.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32%。四是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8家,土地流转3000亩,全区土地流转规模2.8万亩,土地流转率达26%。创建国家级农业示范主体2家、省级示范主体4家、农业龙头企业12家,建成精品农业示范园16家。五是大力培育规上企业,新增8家规上工业企业,全区现有规上工业企业44家。六是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6.6%。七是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万达广场、吾悦广场相继开业,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9家,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95亿元,增长20.2%,占全市的58.8%。

(2)针对“招商引资项目质量不高”问题。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18年签约青网电商科技园、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园、智慧停车场等项目31个,开工建设新能源智慧链云平台等11个项目,建成投产康宁医院、高硼硅玻璃制造等11个项目,引进内资47.5亿元,提前超额完成市下达任务。加快发展两个园区,制定园区三年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坚持以清促用、以清促建和“腾笼换鸟”,清理腾退低产厂房2.1万平方米、僵尸企业4家。

针对工业投资占比较小问题,着力抓好工业招商,积极引进符合产业规划、科技含量高、生态效益好的工业大项目,2018年7-12月份,全区共签约项目18个,总投资33.05亿元,其中房地产项目1个、投资占3.6%,工业项目9个、投资占37.7%,开工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光伏组件等工业项目5个,总投资6.29亿元。

2.财政运行风险较大

(3)针对“征收的大部分土地长期闲置,安置房建设停滞不能及时交付,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的压力”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上郑四宜城安置房建设,计划于2019年4月底开工建设,力争2021年底交付使用。二是积极做好安成棚户区安置房工程复工准备,力争2020年底交付使用。三是利用区四宜城建公司已采购的房源,积极推进现有征迁户的分流工作,目前已安置432户。

(4)针对“新增债务资金较大,财政负担日益加重”问题。

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做深做实“清、规、控、降、防”(摸清债务底数、规范举债行为、控制债务规模、降低债务率和债务成本、防范债务风险)工作。二是制定《田家庵区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通过整合财政资金、增加财政收入、梳理投资项目、整合集体资产、做优投融资平台等方式偿还政府债务。三是按照“管控债务规模,严控债务增量,降低债务风险”的原则,妥善化解存量债务,与徽商银行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办法不多

(5)针对“截止2018年6月,全区共有24处房地产项目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问题。

因类施策,分类处置,按照“每化解一个问题就相当于复工或开工一个项目”的思路,加大24个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攻克力度,东方佳园、黎明东村等项目土地问题顺利解决,淮河新城等5个项目成功销号,北京名都、龙湖中心等10个遗留问题化解取得实质性进展。认真贯彻《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房地产领域群众入住办证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力争2020年底全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缓慢”问题。

明确开工建设时限、倒排拆迁户回迁时间表,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推动拆迁居民尽快回迁安置。小刘庄泉西公租房项目已于2018年11月20日交付使用。针对2014年至2017年12个棚户区项目未完成的5137套保障房,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加快推进,完成上郑地块1000套交付任务,12个项目中已建成11个项目并分配入住,1个项目(安成棚户区改造)处于停工诉讼后的复工阶段。

4.环境整治不力

(7)针对“环保督查整改进展缓慢”问题。

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清单调度、挂图作战,强力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2017年度53个信访件、11个整改事项治理成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38个信访件全部办结。全力保障 “两行”城市水系治理等项目建设,一水厂原取水口永久性关闭,原连岗码头生态修复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验收。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一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已投入使用,石头埠排污口污水处理站已通过验收正式运行,姚家湾排污口项目工程截污清淤已完成,淮南现代产业园生产生活污水已纳入园区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全区16个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已完成港一路等10个排污口整治,剩余6个正在配合市建委进行整治。

(8)针对“城市污水整治不力”问题。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污水治理工作,坚持规划先行,实施综合治理。投入6100万元,正在对22个老旧小区及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协调配合市建委完成27个重点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制定计划,分年度实施,力争3年内对剩余老旧小区完成雨污分流。配合市建委对城区洞化截洪沟、老龙王沟、龙王沟(入湖口)等黑臭水体进行治理,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完成投资6500万元,建成污水提升泵站3个。

(9)针对“空气质量下降趋势明显”问题。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精准施策,强化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措施,群策群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打好蓝天保护战,坚决扭转环境空气质量下降趋势。2018年9月6日至12月31日,我区PM2.5降幅、空气优良率增幅排名位居全市第一,PM10降幅排名位居全市第四,PM2.5均值为50.2微克/立方米,PM10均值为99.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8.6%。2018年,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53.2微克/立方米,晋升了三个位次,全市排名第5,下降20.9%;PM10平均浓度为90.3微克/立方米,下降15.4%;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6.8%,提高12.7个百分点。顺利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2018年PM2.5考核任务指标数。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意识形态工作薄弱

(10)针对“思想理论教育抓得不够得力”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做到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区委巡察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述责述职述廉、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二是制定出台《田家庵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考核办法(试行)》,2018年6月、11月分别对区委直属党委(党组)、工委进行督查,发现问题134个并督促整改。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年召开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16次,各级党(工)委累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340次。推进“新时代传习所”全覆盖,完成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3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17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组建578人的新时代文明传习员队伍,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566场次。四是组织开展2次专题知识测试,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记、以考敦行”的目的,切实加深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意识形态工作的掌握和理解。

(11)针对“党校主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区委高度重视党校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由区委副书记担任区委党校校长,同时配备一名常务副校长,进一步把党校阵地建设好、巩固好。二是积极开展主题培训、专题培训、业务培训等三期,参训人员500人次,切实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制定2019年度区委党校培训计划,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课程比重,重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内容的教学培训。依托市委党校,调训21名干部,主体班次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内容达到教学内容的70%以上。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组织建设缺失较多

(1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出台《田家庵区基层党建提醒约谈通报制度》《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中共田家庵区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扎紧制度笼子,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举办全区组织工作、非公党建、村社区“两委”正职等培训班,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三会一课”等内容进行重点辅导。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区范围内对各基层党组织2018年度“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三会一课”未达到规定次数的3家党支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运用智慧党建APP,对机关党建进行及时跟踪管理。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2016年14家单位和2017年18家单位,区委组织部给予相关党组织负责人提醒谈话并通报批评。

(13)针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干部上党课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区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坚持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对各党(工)委2018年度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低于三分之一的现象。

针对区四大班子和法检“两长”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给予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提醒谈话并通报批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以来,区四大班子及法检“两长”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均在2次以上。针对区住建委、舜耕镇、洞山街道等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区委组织部给予区住建委、舜耕镇、洞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提醒谈话并通报批评。

(14)针对“党建工作资料缺失、造假”问题。

一是对区委宣传部支部书记、区农林水利局党委书记、区卫计委党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区卫计委党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区卫计委党委对时任机关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区教育局党委责令龙湖中学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对龙湖中学参与资料造假的三个党支部时任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加大党务工作培训力度。针对村、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相关村、社区干部和非公党建指导员等不同群体,分批开展业务培训,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党建基础知识、党建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等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三是加大党建工作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关于推行党建全程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通报。

7.农村基层党建不实

(15)针对“部分村党组织开展活动少,党员大会参会率低,组织意识淡薄,发展党员程序不符合规定”问题。

一是关于史院乡仇咀村2名预备党员未转正问题,史院乡党委已按规定取消2人预备党员资格。二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规定,加大农村年轻党员发展力度,已对各党(工)委年度发展党员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2018年发展党员200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70名。三是分两期举办全区村、社区“两委”正职培训班,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培训内容,着力提升农村党建工作水平。四是在全区村干部中深入开展“强培训、遍走访、亮承诺、抓落实、严纪律、树典型”活动,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开展以“走访一遍村民、进行一次宣讲、收集一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赢得一片民心”为主要内容的“集中走访月”活动,面对面地服务党员群众,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8.干部交流轮岗不规范

(16)针对“有些干部长期不交流,有些干部调整过于频繁”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长期未交流干部排查工作,摸排出区直机关10年以上未交流干部7人,办理到龄退休手续1人,交流轮岗调整6人。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对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有计划安排交流轮岗。三是今后区管干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一般应满3年,任职满5年的有计划进行交流轮岗,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轮岗。

9.干部管理不严格

(17)针对“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未经批准在行业协会和学会兼职,违规经商办企业。还存在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现象”问题。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从严要求,12名干部已全部免去兼任职务;对未经审批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4名干部,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履行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手续;对经商办企业的5名干部,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资金26.5万元,给予3人警示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另有1人已调离我区(问题已移送)。二是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对区直机关、乡镇街道公职人员及区属学校管理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区纪委监委正在对排查出的9条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处理。再次在全区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和行业协会兼职情况排查,未发现新增违规兼职情况。三是迅速启动混编混岗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干部编制、岗位、职数设置,完成对3名机关街道混编混岗人员的岗位调整工作;摸排出基层事业单位(区环卫处)在编不在岗人员2人(工资已停发),目前1人已辞职,另1人按照相关规定正在处理。四是出台《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暂行规定》,明确区管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前置条件,严格申报、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制定《区管干部选任操作规程》,设置编制识别前置程序,杜绝“混编混岗”。

10.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

(18)针对“部分干部护照没有按规定上交组织部门集中管理;因私出国(境)未向组织部门履行报批手续”问题。

一是对因私出国(境)未履行报批手续的12人,根据不同情节诫勉谈话1人、警示谈话10人、提醒谈话1人,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加强与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接,做到区管干部证件集中保管、信息及时备案、出国(境)严格审批。5名科级干部9本证照已收归区委组织部集中保管,同时其个人信息已向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三是出台《田家庵区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证件申领、出国(境)审批程序,规范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1.“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9)针对“违反八项规定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第一时间立案查处区房管局5人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线索,给予党员职工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非党员职工邹某记过处分,其余3人政务警告处分,并公开通报曝光;对区房管局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疏于日常教育管理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开展扶贫、环保、创城工作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督查并在全区通报,给予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警示谈话1人、提醒谈话3人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史院乡、曹庵镇党委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进行约谈。三是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30次,查处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起14人。

(20)针对“招商引资虚而不实”问题。

一是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区委对2014年以来全区61个已签约但无到位资金项目逐项梳理逐一排查,未发现套取资金问题;对涉及的乡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责令单位负责人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反省和检查。二是采取多种方法处置,13个项目已完成整改,完成投资约16.94亿元;21个项目已终止协议,27个项目实行包保责任制,其中3个项目已终止协议,2个项目已整改销号,1个项目协议未生效,剩余21个项目分类加快推进。三是加强项目评估。调整充实区招商引资项目政策评估小组,严格执行政策评估制度,完善项目入园协议的约束性条款,严格入库审查、定期巡查、随机抽查,巡视整改以来已召开6次政策评估小组会议,确保招商引资上报项目真实有效。四是完善服务机制。建立20个重大项目包保责任制,加强调度、紧盯不放,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开工投产率。

(21)针对“‘文山会海’依然故我”问题。

一是精简各类会议,加强会议统筹调度,控制会议数量,积极推行“无会日”制度,加快建设视频会议系统。2018年1-12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比上年减少5.6%、9.8%,其中9-12月分别同比减少14.6%、22.7%。二是精简各类文件,加强发文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发文范围,全面推广电子公文系统。2018年1-12月,区委、区政府印发文件比上年减少13.98%、5.46%,其中9-12月分别同比减少26.08%、15.74%。三是精简各类检查。区级各类考核一律不以是否发文、开会作为工作落实与否的依据。区直各部门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能撤销的坚决撤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2019年度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由2018的30项减少为12项。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监督责任履行乏力

(22)针对“‘三转’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

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保留与全面从严治党有直接关系的议事协调机构11个,其他一律取消不再参与。4个乡镇纪委全面自查并清退议事协调机构44个;进一步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工作,街道明确一名专职纪工委委员,确保基层纪检组织聚焦主责主业。区纪委对曹庵镇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纪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区政府党组会议已免去区纪委监委1名干部2018年6月调入前兼任的区融资担保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23)针对“‘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问题。

一是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半月讲坛”,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纳入辅导课程,集体学习省纪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操作指引》等党内法规。二是提高“四种形态”运用能力。巡视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100人次,占比59.9%;第二种形态处置44人次,占比26.3%;第三种形态处置12人次,占比7.2%;第四种形态处置11人次,占比6.6%。三是实施《区纪委监委机关谈话函询类线索办理实施细则》,明确谈话函询适用情形和范围,规范审批和工作程序。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积极性。五是针对专项巡视纪委指出的“一函了之”、“一谈了之”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有关问题进行“回头看”,结合其他问题线索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4)针对“基层纪检组织工作乏力”问题。

一是对年度零办案的13家基层纪检组织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半月讲坛”,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参加,“人人上讲台、人人当老师”,努力提升办案能力。三是制定《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督办制度》,明确督办科室、督办方式,逐件跟踪督办。四是开展基层案件质量大检查,对乡镇街道2014年以来所有案件审批、处置及立卷等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并予以通报。五是压紧压实基层纪检组织监督责任,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巡视以来基层纪检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105件,其中立案42件、结案50件。2018年18家基层纪检组织中,未办理过案件线索的单位减少至2家。

(25)针对“基层‘窝案’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对安成镇、舜耕镇、曹庵镇、史院乡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单位负责人(其中曹庵镇党委为时任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在全区“讲严立”警示教育大会暨开展“三查三问”动员大会上,对2017年以来全区纪律审查情况和省市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三是各级党组织结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再学习再研讨,围绕“基层窝案时有发生”等问题深刻排查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问题。四是对移交的信访线索深挖细查,对曹庵镇卫生院两任院长立案审查调查,分别给予“双开”、停发退休费(按规定发放生活费)处分,均已移送司法机关并作出有罪判决。五是修订《中共田家庵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中共田家庵区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将全区117个村居纳入巡察范围,其中首批24个社区政治巡察正在开展。六是在全区村和社区推行网上阳光村(居)务监督平台建设,将党务、村(居)务、财务乃至每一张发票全部置于“阳光”之下,加强“微权力”管控,入选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成果”。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3.主体责任履行不实

(26)针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区委、区纪委对9家党组织负责人、8家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区纪委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制定《区纪委监委机关谈话函询类线索办理实施细则(暂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谈话函询对象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通知》,对接受谈话函询未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6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已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三是出台《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实施细则》,发挥同级监督作用,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四是紧盯“关键少数”,加强执纪监督。2018年,共处置区管干部问题线索81件,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完成处置70件,给予诫勉谈话8人,警示谈话18人,提醒谈话14人;立案8件8人,结案11件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理9人,其中“双开”2人、开除党籍并撤职1人、撤销党内职务并降级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3人,警告1人。

(27)针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前7轮都没有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充分,整改情况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向党内和社会公开”问题。

一是针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充分问题,对4个街道党工委、纪工委予以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制定《关于规范巡察反馈工作的意见》,明确巡察整改情况公开程序,前9轮51家单位整改情况已分别在党内和“田家庵之窗”网站公开。三是制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工作规则,建立定期听取巡察组工作汇报制度。在第8-10轮巡察中,领导小组及时听取了巡察组情况汇报。四是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扣减分值。五是邀请省委巡视办和市委巡察办相关专家举办专题培训,提升政治巡察工作能力。

14.违规融资、出借资金

(28)针对违规融资等问题。

一是针对违规融资、出借资金问题,责令区四宜城建公司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关于徽商银行融资问题,收回政府承诺函原件,并与徽商银行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三是关于淮河新城管理人借款问题,对民生置业管理人账户实行共管,并签订还款协议,约定3年内全部偿还完毕。2019年1月11日追回资金2000万元,现已归还四宜公司借款6000万元,剩余5300万元力争于2019年底全部还清。四是关于代偿逾期贷款问题,已对棚改项目开发企业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额保全,完全能覆盖代偿资金,并将棚改项目开发企业起诉至市中院并胜诉,已经进入执行阶段。目前正与区法院共同协调市中院执行局,加快推进企业相关资产的处置。

15.村级对外投资存在安全隐患

(29)针对“全区有13个村(社区)对外投资”问题。

一是舜耕镇曹咀社区控股企业无抵押出借1500万元资金已起诉至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已下,正在执行中;出借830万元资金已全部收回并追回利息84.89万元。二是公款私存银行卡已经销户,卡内公款8万元及利息3940元已缴入公司账户。三是完成4个乡镇村级财务长期投资的梳理工作,对全区13个村(社区)对外投资进行深入排查,已收回对外投资2119.41万元(含利息、投资收益),通过司法程序正在执行1500万元,因做账错误调账46.09万元,经“四议两公开”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清产核资200.64万元,准许继续投资的409万元。四是举办全区会计制度培训班,邀请淮南联合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进行授课,提升基层人员财务水平。五是出台《田家庵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纪律。六是严肃追责问责,开除党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警示谈话10人。

1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松散

(30)针对“项目资金考核监督把关不够严格,存在项目资金一拨了之的现象,资金滞留服务机构现象严重”问题。

一是区卫计委党委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深刻检查。二是经核实并收回洞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公卫资金201.13万元。三是成立区会计核算中心卫计核算分中心,对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设立专户,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不再下拨至各服务中心。严格季度检查考核管理,对完成公共卫生服务的中心实行报账制,对报销发票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计核算分中心、区会计核算中心三级审签。四是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卫计核算分中心,按新办法管理。

(31)针对“涉嫌套取公共卫生补助资金”问题。

一是区卫计委党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深刻检查,田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区卫计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区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已将错误列支的165.01万元收缴至区财政账户。三是区纪委监委将调查情况通报田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管单位,该单位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给予财务负责人警告处分、扣除2018年绩效工资50%;给予中心主任警告处分、扣除2018年绩效工资50%。四是组织开展基本公卫资金使用管理培训班,强化财经纪律、提升业务水平。五是对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无涉嫌套取公卫资金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将于2019年1月底完成并及时报告结果。

(32)针对“结余资金未按规定及时收回财政”问题。

一是区卫计委党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深刻检查。二是未按规定及时收回的278.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已收回,其中收回田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金77.27万元,收回洞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金201.13万元。三是成立区会计核算中心卫计核算分中心,对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设立专户,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不再下拨至各服务中心。严格季度检查考核管理,对完成公共卫生服务的中心实行报账制,对报销发票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计核算分中心、区会计核算中心三级审签。四是对全区各个中心的基本公卫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全面清查,将各家中心基本公卫项目结余资金共计7639290.86元全部收缴至区会计核算中心卫计核算分中心账户,统一收支管理。

17.资产出租不规范

(33)针对“舜耕镇、安成镇、公园街道及曹咀社区等4个单位存在对外出租的资产未进行公开招租,部分合同签订租期过长、租金不变”问题。

一是对安成镇和舜耕镇不规范的出租正在通过司法程序终止合同。二是舜耕镇曹咀社区涉及不规范的房屋租赁问题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已终止协议,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三是公园街道终止不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并通过评估机构重新评估,进行招租。四是认真执行《田家庵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处置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五是完成103份乡镇村(社区)租赁合同梳理自查工作,重新履行了村民代表大会程序,对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通过司法程序终止合同,对到期的资产出租严格按照《安徽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皖办发〔2011〕23号)处置。六是严肃追责问责,对5个村居“两委”成员进行警示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

18.土地监管不到位

(34)针对“全区批而未供土地共涉及27个批次,供地率仅为44.8%。闲置土地共5宗,面积536.63亩”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27个批次、1507.2亩批而未供土地整改。已完成整改3个批次(2010年城市第4批次市第23中学项目41.43亩、2013年第5批次田家庵区保障性住房项目26.97亩、2014年第1批次调整使用淮矿地产项目23.59亩),面积91.99亩;市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城市规划道路、城市水系综合治理项目涉及的9个批次、620.31亩土地已函告市相关部门加快整改;剩余15个批次、794.9亩土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按计划有序推进。二是加快推进5宗、536.63亩闲置土地整改,已完成3宗闲置土地整改,其余3宗正在依法依规推进整改。

(七)对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9.巡视巡察整改不彻底

(35)针对“2014年省委巡视反馈的领导干部交流轮岗问题没有整改到位,2016年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的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出入境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区委认真总结上轮巡视整改和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经验得失,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扣除相应分数。对区委前八轮巡察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印发了《关于前八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对未按时限落实整改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区委巡察办采取发督办通知书的形式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前九轮被巡察单位进行“回头看”,对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再落实、再督促、再检查。对被巡察单位在巡察整改中制定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其建立制度执行情况台账。二是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对区直机关、乡镇街道公职人员及区属学校管理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区纪委监委正在对排查出的9条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处理。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5名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干部,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资金26.5万元,给予3人警示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另有1人已调离我区(问题已移送)。对因私出(国)境未履行报批手续的1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1人诫勉谈话,10人警示谈话,1人提醒谈话。三是摸排出区直机关10年以上未交流干部7人,办理到龄退休手续1人,完成交流轮岗调整6人。今后区管干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一般应满3年,任职满5年的有计划进行交流轮岗,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轮岗。四是出台《田家庵区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证件申领、出国(境)审批程序,规范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及时收缴保管5名科级干部的9本证照,登记备案个人信息,严格执行出国(境)审批程序。

三、立足当前管长远,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效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区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区委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许多中长期整改项目需要继续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标本兼治、持续整改。下一步,我区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续用力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整改各项工作中去,持续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区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检查,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三)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衔接,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对在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健全,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切实推动成果转化。坚持“两促进两不误”,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激励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发扬优良工作作风、保持奋发有为精神状态,扎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把巡视整改贯穿到践行新发展理念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各方面,与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有机结合起来,与推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以巡视整改促进加快发展,以发展成果检验巡视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2698101;邮政信箱: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中路128号区委巡视巡察整改办;邮编:232001;电子邮箱:tjaqwb81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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