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下药”办好申诉案件

时间:2023-12-26 17:00    来源:田家庵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审理室 许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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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组织给予我的处分不服,我要申诉。”2023年11月,赵某某向区纪委提交了一份《申诉书》,言语中有些不满。

“受处分后我的工资受到了影响……”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了解,区纪委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基本上大致了解申诉人的主要诉求。

针对申诉请求,田家庵区纪委监委专门成立复议工作小组对该案件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多次接待了申诉人赵某某。

复议工作小组通过梳理申诉书请求、查阅全案案卷材料、与申诉人见面谈话等方式,发现原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恰当。

为处理解决好申诉案件,复议组转换工作思路,多方位、多渠道了解申诉人的工作表现和思想动态,对申诉理由认真分析,了解申诉人思想包袱,跟他讲明当初处理的依据和原委,对他生活和工作方面的情况给予关心关爱,对处分后的工资待遇主动进行跟踪落实,区纪委找到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已过处分影响期,工资晋级晋档不受影响。

几天后,赵某某再次来区纪委,递交了《撤回申诉申请书》,临走时说:“组织上帮我消解掉思想上的“疙瘩”,我要撤回申诉,这几天我好好反思了一下,确实是自己的问题,以后我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认真对待每一起申诉案件,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对受了处分的干部,我们既要有严管的“尺度”,更要有厚爱的“温度”。办理申诉案件,应该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消除思想上“负担”,不仅要全程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更要帮助其解决合理诉求和实际问题。”区纪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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