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田家庵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财务报销工作,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作为委机关日常财务报销准则,不断细化审核环节,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围绕单据审核,守好“入口关”。安排专人负责单据审核、资料收集、汇总工作,对报销单据涉及事项、数量、金额及经办、证明等信息逐一核对,发现不合规票据均退回报销部门或人员。对填写报销内容不清、原始凭证不全等问题,针对性指导直至规范。
围绕审批流程,把好“审核关”。坚持“谁报销,谁负责”原则,推行“经办人-证明人-分管常委-分管书记”四级审批流程,即报销部门或人员负责前三项报销事项签批程序,后集中汇总至财务人员统一报至分管书记签批。坚持“三重一大”原则,对委机关报销金额达到或超过1万元的票据,报委机关常委会审议通过后进入四级审批流程。
围绕平台操作,做好“支付关”。按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委机关报销账目均进入线上财政一体化系统集中报销,平台操作分经办岗和审核岗两级审批,并对涉及平台预警信息及时做好凭证上传和审核工作。根据报销账目的紧急程度,即时反馈办公室负责同志与财政部门做好支付工作,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需要。
“报销工作看似日常,但却与纪检监察工作息息相关,要高度重视财务报销的审核把关,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