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组)、工委,区直各部门:
中秋、国庆将至,为坚守节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醒如下。
一、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保持高度警醒,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把作风要求传导给每一名同志、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区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绷紧纪律弦、远离“节日病”,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二、严肃纠治“四风”问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等关键群体,聚焦作决策、定政策、审批监管等关键环节,坚持和深化运用教育提醒、通报曝光、明察暗访、严查快处、督促整改等节点监督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有关工作,坚决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旅游以及加重基层负担等“四风”问题。
三、营造清廉过节氛围。各级党组织要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要加强教育引导,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入脑入心,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展现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节日风气持续向善向好的新变化,营造清廉过节的浓厚氛围。
中共田家庵区纪委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