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宣读一下对宋某的处分决定。经审查,宋某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决定给予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近日,田家庵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在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公开宣布处分决定。
“凡处必宣”提高威慑力。坚持全面及时、规范有序、不折不扣地宣布和送达处分决定。不论处分轻重、受处分人职务高低,均严格按规定宣布,始终坚持惩戒与教育并重原则,制定了一套“宣读决定+个别谈话+自我剖析+支部党员表态”的处分决定宣布程序,让受处分人真正接受处分、化压力为动力,实现处分效果和执纪执法权威性、威慑力。
“以案示警”增强冲击力。坚持用身边“活案例”教育“身边人”,将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使处分决定“宣”在当下、“警”在长远,召开警示教育会,要求与会成员逐一表态,进行反思,查找不足,真正实现处分决定和警示教育同频共振、协同发力,有效增强警示教育冲击力,真正起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效果。
“暖心回访”祛心病唤初心。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激励帮扶工作,帮助卸下包袱、轻装前行,以“暖心”唤“初心”。注重回访教育结果运用,对于处分期满表现良好的党员干部,及时向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回访建议,按照规定程序保障其考核评价、职级晋升、重新任用等权利,推动“有错”向“有为”积极转变。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先后召开“处分决定宣布+警示教育课”54场次,开展回访教育75人次,确保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立在墙上的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