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系统学习,我对《监察法》的核心要义以及实施条例的具体操作规范有了更为系统、清晰的理解,内心深受触动,获益匪浅。
一、 深化认知,筑牢思想防线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创制之举。《监察法》作为国家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性法律,其出台标志着我国反腐败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此次改革,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其制度优势正日益转化为治理效能。
培训中详实的案例剖析,特别是那些因理想信念动摇、纪律防线失守而坠入深渊的惨痛教训,如警钟长鸣于耳畔。这让我深刻体会到,“破法”必始于“破纪”,小节失守往往是溃堤蚁穴。必须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能力,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慎独慎微慎初,在风浪考验面前稳得住心神、守得住清白。
二、 对标对表,把握核心要义
通过培训,我清晰理解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这一监察对象的深刻内涵,认识到自身岗位虽平凡,但行使的每一项公权力都关乎公共利益,都在监察监督范围之内。这绝非束缚,而是提醒我们必须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系统学习了谈话、询问、查询、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监察措施的实施条件、审批程序及规范要求。深刻认识到监察机关在依法行使调查处置权的同时,严格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如知情权、申辩权、申诉权等),体现了法治精神与人权保障的高度统一。
三、立足岗位,推进成果转化
将《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主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围猎”。自觉主动将个人重大事项按规定报告,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以自身清正廉洁维护单位和集体的良好形象。
结合岗位职责,认真梳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点和制度漏洞。积极思考并提出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的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强化内部流程管控,将风险防控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共同筑牢单位拒腐防变的制度堤坝。